中国工商银行个人结算账户开户业务

个人信息授权书

为向中国工商银行申请办理个人银行结算账户,本人已仔细阅读本授权书所有条款,并已特别注意字体加黑的内容,中国工商银行已应本人要求对相关条款予以清晰、准确、独立的说明。本人对所有条款的含义及相应的法律后果已充分理解。

第一部分  通用规则

本人授权:中国工商银行自本授权签署之日起,根据个人信息处理目的不同,遵循“合法、正当、必要、诚信”原则,按照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及与本人的约定开展个人信息处理活动,自行或委托有关单位处理本人个人信息,采取各种合理的物理、技术和管理方面的安全措施来保护本人的个人信息安全及其他合法权益。

本人已知悉并认可以下事项:

1.本授权有效期自签署之日起至销户之日止,法律法规、监管规定要求应保存更长期限的,从其规定。中国工商银行在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要求的期限内,以及为实现信息处理目的所必需的时限内保存本人的个人信息,承担超授权期限处理个人信息的法律责任。中国工商银行将对超出保存期限的个人信息进行删除或匿名化等处理。

2.关于本授权书和行使个人信息主体相关权利的方式、程序的任何疑问、意见或建议,可通过中国工商银行营业网点或服务热线95588进行咨询或投诉。

3.由于技术水平限制及可能存在的各种恶意事件,中国工商银行有可能因不可抗力、系统故障、恶意程序攻击或其他情况发生个人信息安全事件,而导致本人无法完成开户或造成其他损失,中国工商银行将按照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要求,履行个人信息安全事件通知义务,上报个人信息安全事件处置情况,积极采取补救措施,并向本人提供必要的帮助。

4.本人线下签署或线上电子确认方式均为有效授权。

5.本授权书未尽事宜,以《中国工商银行借记卡章程》、《中国工商银行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协议》为准。具体可通过中国工商银行网站(www.icbc.com.cn)查询。 

  非敏感个人信息授权

本人授权:中国工商银行通过柜面、自助终端、手机银行、网上银行、微信公众号、微信小程序、合作方等渠道及业务系统以收集、存储、使用、传输方式处理本人在办理本业务过程中主动提供或因使用服务而产生的如下个人信息,包括姓名、性别、身份证件类型、证件号码、证件有效期、出生日期、出生地、国籍、职业、联系地址、联系电话、税收居民国(地区)及纳税人识别号,办理开户服务的机构、渠道信息。中国工商银行可将上述信息用于为本人开立个人存款账户、监管核查、资金清算、账务核算、交易信息记录。

本人已知悉并认可:上述个人信息对中国工商银行提供个人账户服务及落实存款账户实名制、反洗钱及非居民金融账户尽职调查监管要求十分必要。如果本人不同意提供上述个人信息,中国工商银行将无法提供账户服务。

第三部分   敏感个人信息授权

本人授权:中国工商银行通过柜面、自助终端、手机银行、网上银行、微信公众号、微信小程序、合作方等渠道及业务系统以收集、存储、使用、传输方式处理本人在办理本业务过程中主动提供或因使用服务而产生的如下敏感个人信息,包括生物识别、金融账户、交易信息等信息,以及不满十四周岁未成年人的个人信息。中国工商银行可将上述敏感信息用于为本人开立个人存款账户、监管核查、资金清算、账务核算、交易信息记录。

如本人作为监护人为不满十四周岁未成年人办理开户业务,本业务项下处理的个人信息均为敏感个人信息,信息范围涵盖本授权书第二部分(非敏感个人信息授权)、第三部分(敏感个人信息授权)列示的全部信息种类,均适用敏感个人信息的处理规则。

本人已知悉并认可:上述敏感信息对中国工商银行提供个人账户服务及落实存款账户实名制、反洗钱及非居民金融账户尽职调查监管要求十分必要。如果本人不提供上述个人信息,中国工商银行将无法提供账户服务。

第四部分  对外提供个人信息授权

本人授权:中国工商银行可根据不同信息处理目的,在依法合规前提下根据最小必要原则向有关单位或个人提供本人个人信息,并从有关单位获取查询结果:

1.为满足业务申请、身份识别、尽职调查、审查审批、业务办理、制卡邮寄、风险监测与管理、客户服务与回访、增值服务、异议核查和数据研究分析等业务需要,向中国工商银行集团成员(包括但不限于中国工商银行分支机构、子公司、附属公司)、监管机构、司法机构、仲裁机构、行政机构、银行卡组织、电信运营商、合作/外包机构(如积分、保险等增值服务合作机构、制卡邮寄等业务服务机构、技术服务机构、联名合作机构等),提供本人上述个人信息。

2.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和国家外汇管理局传输、提供本人的上述个人信息,以落实履行反洗钱、账户实名制及非居民金融账户尽职调查法定义务。

3.人民银行清算中心、中国银联、网联传输、提供本人的账户信息、交易信息,以完成个人账户资金清算、账务核算服务。

4.通过人民银行清算中心、中国银联、网联,向个人账户开户机构传输、提供本人姓名、证件号码、手机号码、账(卡)号,办理身份一致性比对验证,用于完成线上Ⅱ、Ⅲ类账户开户。

5.基于本人真实意愿,处理人民银行清算中心、中国银联、网联发起的账户验证业务,对本人姓名、证件号码、手机号码、账(卡)号和账户类型信息进行一致性比对,并将核验结果传输、提供给本人选择的开户机构,同时留存该笔核验业务的日志信息,用于开展安全管理和客户投诉处理。

本人已知悉并认可:中国工商银行向上述单位或机构提供本人信息以办理个人开户业务(含线上Ⅱ、Ⅲ类账户开户)十分必要。如果本人不提供上述个人信息,中国工商银行将无法提供账户服务。中国工商银行将向上述机构明确其个人信息保护职责,并要求其承担相应保密义务。本人可通过账户开立机构官方渠道获取其联系方式,通过银联95516客服电话、网联contact@nucc.com邮箱对线上Ⅱ、Ⅲ类账户验证通道有关问题进行咨询、反映

温馨提示:个人信息保护十分重要,一旦泄露或非法使用,可能损害您的隐私权、信息安全权等合法权利,干扰您的日常生活,请您注意保护个人信息。中国工商银行致力于维护您的个人信息安全,承诺依法采取相应的安全保护措施保护您的个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