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福定制分期信用卡业务须知

    【特别提示】申请办理本业务前,请您认真阅读本业务须知全部条款及内容。若您对本业务须知不理解或有疑问,请不要签字或进行确认操作;您签字或进行确认操作,视为您理解并接受本业务须知全部条款及内容。

第一条  分期息费
    1.分期利息:您办理分期付款业务成功后,中国工商银行(以下简称“我行”)将按照与您的约定收取分期利息。分期利息等于分期本金乘分期利率,每期分期利息等于分期利息除以分期期数,金额精确到分,对于不能除尽的金额将放于首期收取。
    幸福定制分期信用卡定制分期期数最长60期,各期数定制分期近似折算年化利率(单利)见下表。定制分期利息分期收取,具体分期利率以发卡行最新发布的公告或通知为准。

期数分期利率近似折算年化利率(单利)
31.05%6.29%
62.10%7.16%
93.15%7.50%
124.20%7.66%
186.38%7.91%
248.40%7.87%
3612.60%7.87%
4817.10%7.96%
6021.30%7.88%

    分期利率对应的近似折算年化利率(单利)是通过计算月度内含报酬率IRR后年化而得。月度内含报酬率IRR是指使未来现金流入量现值等于未来现金流出量现值的折现率,计算公式如下:(n为总分期期数),由此计算得出月度内含报酬率IRR,近似折算年化利率(单利)=12*IRR。近似折算年化利率(单利)仅供评估资金成本时参考,因交易时间、还款时间、还款方式、提前还款等不同可能导致实际值与参考值存在差异。
    2.提前还款违约金:您可以办理全额或部分金额提前还款,办理时我行将收取提前还款违约金。收费标准具体按照我行官方网站、营业网点公布的《服务价目表》-“分期业务”执行,与我行另有约定的除外。
    3.每期分期付款扣款金额入账后,计息规则以及违约金等费用计收规则按中国工商银行网站公布的《中国工商银行牡丹信用卡章程》《牡丹信用卡领用合约(个人卡)》规则执行。
    4.涉及分期息费的具体收取方式、金额、价格标准等您可在网上银行、手机银行、工银e生活、电话银行等自助渠道或智能终端、营业网点等渠道办理业务时查看。

第二条  基本规定
    1.幸福定制分期信用卡是一张用于分期消费的贷记信用卡,您可按与我行的约定办理定制分期。即授权我行在您幸福定制分期信用卡消费成功后,按照您与我行约定的定制分期方式和分期期数,将单笔交易金额高于600元(含)人民币的消费,自动转为分期付款业务。定制分期方式为“消费、分期需同时成功”模式,即若消费交易符合分期条件,则消费和分期交易同时成功;若消费交易不符合分期条件,则消费和分期交易同时失败。
    2.您信用卡溢缴款和临时调增的额度不能用于办理分期付款。
    3.分期付款资金不得以任何形式流入证券市场、期货市场,不得用于股本权益性投资,不得用于生产经营(服务于“三农”的惠农信用卡除外),不得用于房地产项目开发,不得用于购房,不得用于购买产权车位或长期使用权车位,不得用于购买理财产品,不得用于缴纳房产相关税费,不得用于投资账户交易类产品,不得用于购买债券,不得用于借贷,不得用于偿还贷款,不得用于洗钱等违法犯罪活动,不得用于其他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我行明确规定禁入的领域。

第三条  使用及还款
    1.您可在我行网点柜面申请调整定制分期起始金额和分期期数。该卡种不支持申请关闭定制分期功能。
    2.分期付款办理成功后,分期本金及分期利息对应的信用卡额度将被占用。首期扣款日为办理分期付款的当日,后续每月扣款日与首期扣款日一致(若首期扣款日大于以后还款月的天数,则以后各月扣款日为当月最后一日)。
    3.您的每期分期本金全部计入当期账单的最低还款额中,每期分期本金等于分期本金除以分期期数,金额精确到分,对于不能除尽的金额将放于首期收取。
    4.每期应还金额包括每期分期本金及每期分期利息。您需按照账单展现的分期付款每期应还金额进行还款。您可在我行网上银行、手机银行、工银e生活、电话银行、智能终端、营业网点等渠道查询分期付款还款计划,还可通过上述渠道开通自动还款功能。
    5.您信用卡账户的分期本金、分期利息和提前还款违约金等,属于您依法应清偿的债务,请按约定及时偿还。若按期偿还信用卡当期应还款额后仍有多余款项,该款项不会自动提前清偿下期分期本金和分期利息。
    6.在分期付款期间,若您出现还款能力或信用程度降低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您有任何舞弊、欺诈或非真实交易的情形;信用卡被停卡、终止、已过期不续期;卷入或即将卷入重大诉讼、仲裁程序或其他法律纠纷;涉嫌洗钱、恐怖融资、扩散融资项目;已经破产或身故)危害或足以危害我行实现本业务规则项下债权,或您出现大额异常分期、套现、未按约定还款或分期付款资金流向异常等违反监管要求、我行信用卡的领用合约、信用卡章程或本业务须知等情况,我行有权取消剩余分期期数的分期付款,将全部剩余欠款一次性计入您的信用卡账户,包括但不限于分期本金、分期利息等全部应还款项。我行将通过短信、账单等方式告知您,您应于当期账单到期还款日(含)前足额偿还。同时,我行可视风险情况调整您信用卡账户的信用额度、暂时限制或停止您使用信用卡。
    7.为了确保资金安全,请您妥善保管好信用卡卡号、有效期、密码等卡片信息、账户信息和个人信息。由于您的原因导致个人及卡片信息、账户信息泄露造成的风险由您承担。
    8.办理分期付款的信用卡挂失新开更换卡号后,已办理分期付款的资金可以继续在原信用卡账户中扣收并可通过新卡号办理分期付款的查询、调整和还款等业务。

第四条  提前还款
    1.在分期付款期间,对未计入信用卡账户的分期本金,您可以办理全额或部分金额提前还款。您同一笔分期每个自然日仅可办理一次提前还款。
    2.对于全额提前还款的,该笔分期付款业务结束,尚未收取的分期利息不收取。对于部分金额提前还款的,您可选择缩短分期期数或分期期数不变两种提前还款方式,已收取的分期利息不予退还。
        2.1若您选择缩短分期期数,我行根据您的提前还款本金减少剩余分期期数,每期扣款日期不变。提前还款后,每期分期本金仍按照提前还款前每期分期本金扣收,对于分期本金不足提前还款前每期分期本金的,该金额将在最后一期扣收;由于提前还款而减少的期数对应的分期利息我行不再收取,剩余分期期数内每期分期利息按照提前还款前每期分期本金对应的分期利息进行收取。
        2.2若您选择分期期数不变,则每期分期本金与每期分期利息之和减少,每期扣款日期不变。提前还款后,每期分期本金=剩余分期本金/剩余分期期数,金额精确到分,对于不能除尽的金额将放于首期收取;提前还款后,剩余分期利息=提前还款前未计入信用卡账户分期利息-(提前还款本金/提前还款前未计入信用卡账户分期本金)*提前还款前未计入信用卡账户分期利息,每期分期利息=剩余分期利息/剩余分期期数,金额精确到分,对于不能除尽的金额将放于首期收取。

    3.若您享受了分期利息首期优惠,提前还款时我行需补扣相应利息。

第五条  退货
    1.您可以办理全额或部分金额退货,同一笔分期每个自然日仅可办理一次退货。
    2.对于全额退货或退货金额大于等于未还本金时,该笔分期付款结束,已收取的分期利息不退还,尚未收取的分期利息我行不再收取。
    3.对于退货金额小于未还分期本金时,我行将根据您的退货金额减少剩余分期期数,每期扣款日期不变,对于扣款本金不足退货前每期分期本金的,该金额将于退货后首期收取,首期对应分期利息也将按照实际本金对应的分期利息收取,剩余每期分期本金及每期分期利息仍按照退货前每期分期本金及每期分期利息扣收。
    4.若您享受了分期利息首期优惠,退货时我行需补扣相应利息。

第六条  其他
    1.提供商品和服务的商户承担与商品和服务有关的法律责任;我行提供分期付款,与提供商品和服务的商户之间不存在代理、经销关系。
    2.其他未尽事宜,按中国工商银行网站公布的《中国工商银行牡丹信用卡章程》《牡丹信用卡领用合约(个人卡)》等规定办理。
    注:如有问题,您可通过我行营业网点、门户网站或手机银行APP在线客服咨询投诉,或拨打我行统一的咨询与投诉电话(955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