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福定制分期信用卡业务须知

 

1.“幸福定制分期信用卡”(以下简称“幸福分期卡”)是一张用于分期消费的贷记信用卡,您可按与中国工商银行(以下简称“我行”)的约定办理定制分期。即授权我行在您幸福分期卡消费成功后,按照您与我行约定的定制分期方式和分期期数,将单笔交易金额高于600元(含)人民币的消费,自动转为分期付款业务。定制分期方式为“消费、分期需同时成功”模式,即若消费交易符合分期条件,则消费和分期交易同时成功;若消费交易不符合分期条件,则消费和分期交易同时失败。

2.幸福分期卡定制分期期数最长60期,各期数定制分期手续费率及近似折算年化利率(单利)见下表。定制分期业务手续费分期收取,具体手续费率以发卡行最新发布的公告或通知为准。

期数

定制分期手续费率

近似折算年化利率(单利)

3

1.05%

6.29%

6

2.10%

7.16%

9

3.15%

7.50%

12

4.20%

7.66%

18

6.38%

7.91%

24

8.40%

7.87%

36

12.60%

7.87%

48

17.10%

7.96%

60

21.30%

7.88%

3.您可在我行网点柜面申请调整定制分期起始金额和分期期数。该卡种不支持申请关闭定制分期功能。

4.您可以办理全额或部分金额提前还款,我行将收取提前还款违约金,收费标准为您申请提前还款本金的一定比例,最高不超过3%;具体金额以办理提前还款业务时所显示的提前还款违约金金额为准。您每日仅可办理一次提前还款。

5.对于部分金额提前还款的,您可选择缩短分期期数或分期期数不变两种提前还款方式。①若您选择缩短分期期数,我行根据您的提前还款本金减少剩余分期期数,每期扣款日期不变。提前还款后,每期扣款本金仍按照提前还款前每期扣款本金扣收,对于剩余待还本金总额不足提前还款前每期扣款本金的,该金额将在最后一期扣收。由于提前还款而减少的期数的手续费我行不再收取,剩余分期期数内每期手续费仍按照提前还款前每期扣款本金对应的手续费金额进行收取。②若您选择分期期数不变,则每期还款本金与手续费之和减少,每期扣款日期不变。提前还款后,每期(非首期)还款本金=剩余分期付款业务本金/剩余分期期数,金额精确到分,首期还款本金=剩余分期付款业务本金-提前还款后每期(非首期)还款本金*(剩余分期期数-1),剩余手续费=提前还款前未扣款总手续费-(提前还款本金/提前还款前未扣款本金)*提前还款前未扣款总手续费,每期(非首期)手续费=剩余手续费/剩余分期期数,金额精确到分,首期还款手续费=剩余手续费-提前还款后每期(非首期)手续费*(剩余分期期数-1)。

6.您可以办理全额或部分金额退货,退货金额将记入您的账户。①若您选择全额退货,该笔分期付款业务结束。②若您选择部分退货,我行将根据您的退货金额减少剩余分期期数,每期扣款日期不变,每期扣款本金仍按照退货前每期扣款本金扣收,对于剩余待还本金总额不足退货前每期扣款本金的,该金额将于退货后首期进行扣收。未全部记账的分期付款业务退货时,手续费收取规则如下:若全额退货,尚未收取的手续费不收取,若部分金额退货,当退货金额小于未扣款本金时,剩余分期付款业务本金对应的手续费仍按期收取,若遇当期应扣款本金不足退货前每期扣款本金的,则该期按照实际扣款本金对应的手续费收取。当退货金额大于等于未扣款本金时,尚未收取的手续费不收取。

7.其他未尽事宜,按《中国工商银行牡丹信用卡章程》《牡丹信用卡领用合约(个人卡)》《分期付款业务须知》(产品化)和我行公布的其余分期付款业务相关规定办理。

注:如有问题,可通过我行营业网点、门户网站或手机银行APP在线客服咨询投诉,或拨打我行统一的咨询与投诉电话(955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