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工商银行信用卡现金分期业务规则
第一条 基本规定
1.现金分期是指中国工商银行(以下简称“工行”)根据信用卡持卡人(以下简称“持卡人”)申请,一次性向持卡人指定账户转入一定数额现金用于消费,并按双方约定期限分期通过持卡人信用卡账户扣收,持卡人分期偿还,并支付手续费的业务。
2.现金分期业务适用于符合条件的工行优质个人贷记主卡持卡人(逸贷信用卡、部分公务卡及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3.持卡人应按照《中国工商银行信用卡现金分期业务申请书》填写的用途使用现金分期款项。现金分期款项不得以任何形式流入证券市场、期货市场和用于股本权益性投资、房地产项目开发,不得用于购房,不得用于购买理财产品、不得用于投资账户交易类产品,不得用于购买债券,不得用于借贷,不得用于生产经营,不得用于其他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或工行禁止、限制的用途。
第二条 申请及发放
1.持卡人可通过网上银行、手机银行、工银e生活或营业网点等其他工行允许的渠道办理现金分期业务。其中通过网上银行和手机银行办理业务的,持卡人需要使用U盾或电子密码器或其他方式进行验签。
2.持卡人可在工行指定的期数范围内选择现金分期期数。申请现金分期成功后,工行将现金分期款项划至持卡人指定的其本人在工行开立的本地同名借记卡或活期账户中。
3.如果因持卡人提供的借记卡或活期账户信息有误或状态不正常(包括但不限于销户、挂失、冻结等情况)导致款项划拨失败或错误(包括但不限于无法转入持卡人提供的账户等情况),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由持卡人承担。
4.现金分期申办成功后不可撤销。现金分期不可展期,也不可对分期金额和期数进行更改。
第三条 使用、收费及还款
1.为了确保资金安全,持卡人需妥善保管好信用卡卡号、有效期、密码以及借记卡卡号或活期账号、密码等卡片信息、账户信息和个人信息。因持卡人原因导致个人及卡片信息、账户信息泄露造成的风险由持卡人承担。
2.持卡人成功办理现金分期后,工行将冻结该笔现金分期金额对应的信用卡额度(以下简称“冻结额度”),信用卡可用额度将根据持卡人每期还款数额恢复。但仅在该笔现金分期全部偿还后,冻结额度方可用于重新申办现金分期业务。
3.持卡人需定期报告或告知工行资金支付及使用情况,同意根据工行要求提供资金用途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销售发票、交易市场供货单据、商户电子账单、银行卡刷卡单证等消费凭证)并承诺配合工行通过账户分析、凭证查验或现场调查等方式,核查资金支付是否符合约定用途。如持卡人未按申请用途使用现金分期款项或不能按工行要求提供资金用途证明,工行有权要求持卡人提前一次性偿还现金分期全部剩余欠款,包括但不限于本金、手续费、利息等全部应还款项。同时,可视风险情况调整持卡人信用卡账户的信用额度、暂时限制或停止其使用信用卡。
4.在现金分期付款期间,持卡人的交易及还款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本业务规则项下的交易及还款情况)、资信状况、欺诈等风险情况危害或足以危害工行实现本业务规则项下债权的,或持卡人出现套现、未按约定还款或资金流向异常等违反监管要求、本业务规则及工行对外公布的业务规则的情形,持卡人同意工行有权取消剩余期数现金分期付款,并将余额一次性计入持卡人的信用卡账户,持卡人应于还款期内一次性偿还。同时,可视风险情况调整持卡人信用卡账户的信用额度、暂时限制或停止其使用信用卡。
5.手续费率不低于人民银行同期同档次期限贷款基准利率上浮50%(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分期付款手续费可于首期一次性收取,也可分期收取,具体以发卡机构执行为准。首期一次性收取手续费=分期付款本金*分期付款手续费率,分期收取的每期手续费=(分期付款本金*分期付款手续费率)/分期期数。分期收取手续费的,持卡人同意将每期手续费中1元以下的金额并入首期一次性收取,其余期数仅收取整数金额的手续费;若每期手续费均在1元以下,则持卡人同意全部手续费在首期一次性收取。分期付款手续费,将从持卡人的信用卡账户中直接扣收。
6.首期本金和首期收取的手续费均在现金分期申请成功当日(首期记账日)计入信用卡账户,后续每期记账日与首期记账日一致(无对应日期的,记账日为月末最后一日)。
7.对于全额提前还款的,已收取的手续费(含首期一次性收取及分期收取)不予退还,尚未缴纳的手续费(分期收取)不予收取;对于部分提前还款的,仅自动调整分期期数,每期还款金额不变,最后一期应还款金额包括本金余数及当期分期手续费,已收取的手续费(含首期一次性收取及分期收取)不予退还,提前还款金额对应的手续费工行不再收取,剩余分期付款本金按照原约定手续费率计算手续费。
8.对于持卡人提前还款的,工行将收取提前还款违约金,收费标准为提前还款金额的3%。对已全额收取分期付款手续费的业务,工行不收取分期付款提前还款违约金。
第四条 其他
1.其他未尽事宜,按《中国工商银行牡丹信用卡章程》《牡丹信用卡领用合约》《分期付款业务须知》和工行公布的分期付款业务相关规定办理。
2.申请办理本业务前,持卡人应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本业务规则,愿意遵守其全部内容,并确认工行已应持卡人本人要求对相关条款进行了充分的提示和说明。
注:客户咨询投诉请拨打工行客户服务热线:95588。